闽沪等地试点成效显著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将全面铺开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一项旨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的重大举措即将全面落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在完成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等地的试点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后,将于近期在全国范围推开,覆盖其余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此举将大幅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流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改革核心在于简化登记流程提升效率。“两证整合”的核心目标在于最大程度简化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手续。根据权威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改革实施后,个体工商户开办者仅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准备一套申请材料、前往一个受理窗口,即可一次性完成工商及税务两个部门的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这张执照具备原先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双重法律效力,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照一码”。此举彻底改变了以往需要分别办理、重复提交材料的繁琐程序。
二、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成为改革技术支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推广使用,其根本意义在于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的新机制。整合后,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个体工商户的唯一身份标识。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同时,相关信息会通过省级共享交换平台或协同工作平台实时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据共享信息完成税务登记备案,不再需要个体工商户另行办理税务登记证。该机制有效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注册信息的互联互通,显著提升了政府监管与服务的整体效率,为后续简化相关领域的涉企事务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政策设计充分体现便民与自愿原则,无过渡期强制要求。区别于之前针对企业的“三证合一”改革设有过渡期的做法,此次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政策的显著特点是充分体恤民情、尊重个体经营者意愿,避免增加其负担。政策文件明确指出,对于在政策全面实施前已经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设定统一的强制性换照过渡期。这些个体工商户原有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在依法申请变更登记或因其他原因(如执照到期、损坏等)主动申请换照之前,依然完全合法有效,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影响。政府部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两证整合”为由,强制要求存量个体工商户统一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文件更是严厉强调,对于个别地方可能出现的强制换照行为,尤其是由此引发社会矛盾或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四、政策全面实施将惠及千万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数量最庞大的市场主体群体,在活跃经济、吸纳就业、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此次“两证整合”改革的全面推行,是全国商事制度改革深化的又一项里程碑式举措。它将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环节多、时间长、流程繁等问题,大幅降低创业的制度性成本。统一代码的广泛使用也将为事中事后监管、金融信贷服务、商业交易活动提供更加便利和可靠的身份识别基础。改革释放出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强烈信号,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吸引各类主体投身市场经营活动,为稳定经济、保障就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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